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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如何做好工程建设监理

来源:本站编辑 发布时间:2019/4/5   字体显示:    点击:1318 次

 

   李冬妮


工程建设监理的中心任务是控制工程建设项目目标,即投资目标、进度目标和质量目标(简称“三控”)。“三控”中质量控制是所有控制的核心。其控制方法和手段,与其他控制目标相比有其不同的特点。

工程质量的好坏是整个施工过程中各个环节工作质量的综合反映,而不是靠单纯的质量检验检查出来的。所以,质量控制就是围绕质量形成过程中各个环节的作业技术和活动来开展的,是通过控制活动的工作质量来保证实体质量的。这是因为形成工程质量的特点是:影响质量因素多、质量波动性大、变异性强、隐蔽性强,从而导致工程质量检查监测的局限性。因此单靠监督检查来保证工程质量是远远不够的。

质量目标控制不同与其他目标控制的显著特点就是在质量控制上,监理不但要履行监督职责,还要履行管理职责,这就是监理对质量目标控制的指导原则。在工程质量控制上,监理人员不仅要当好“监督员”,更要当好“管理者”。通过对过程活动的管理,创造良好的工序活动环境条件,使整个工序活动处于正常的良性状态,通过提高过程的工作质量来保证工程的实体质量。

工程质量控制的基本方法是以人为核心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以及相应的管理制度,创造良好的工序活动环境条件,提高过程的工作质量。同时以监督检查为手段,严格控制工序质量标准,把住验收关,以保证工序作业质量,从而保证整体工程质量。

一、质量控制的程序和主要内容

(一)质量控制的主要程序

监理现场监督检查一般依据监理实施细则、设计图纸及国家规范、规程要求,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制定现场监督检查计划,在施工单位完成自检程序后,指导现场监理员实施,重要工程部位专业监理工程师也应参与检查,现场监理员在检查完成后应及时将检查结果书面汇报专业监理工程师,重大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向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汇报后与有关单位协商解决。

(二)质量控制的主要内容

1、开工前检查,主要检查开工前施工准备工作的质量能否保证正常施工及工程质量。

2、工序施工中的跟踪监督、检查与控制,主要检查在工序施工过程中,人员、施工设备、材料、施工工艺以及施工环境条件等是否满足要求,若发现问题及时加以控制改正。

3、隐蔽工程验收、工序交接检查、技术复核程序:

隐蔽工程验收是指某些将被后续工序施工所隐蔽或覆盖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在被隐蔽或覆盖前经过监理人员检查、验收,确认其质量合格后,才允许加以覆盖如地基工程、钢筋砼工程、砌体工程等。

工序交接检查是指前道工序完工后,经监理人员检查认可其质量合格并签字确认后,方可移交下道工序。例如,砌体工程完工后,必须进行砌体与抹灰工序之间的交接检查,检查合格并确认砌体分项质量等级后,方可进行抹灰施工。

技术复核是指该工程尚未施工前所进行的符合性预先检查,这种预检的目标和对象主要是针对在该工程施工之前已进行一些与之有密切关系的工作及正确性进行复核,如轴线、标高、预留孔洞等的位置和尺寸都要进行技术性复核,未经复核或复核不合格均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二、质量控制的具体方法和手段

(一)开好第一次工地例会,作好监理交底工作

在监理交底会上,监理要运用自己的知识和工程管理经验,阐述工程质量及质量控制概念,阐述监理对质量控制的指导思想,表明公正监理严格监理的立场和态度,提出监理对施工单位人员资格,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的具体要求。其目的是要让施工单位管理人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提高认识,增强质量意识,促使其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按照高起点、高标准要求做好质量管理工作,这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前提。

监理交底是监理工作的技术性交底,也是工程开工前的一次思想动员。监理应在业主的有力支持(业主支持具有重要的积极意义)下做好这一工作,为监理工作开好头打下思想基础。

(二)督促和协助施工单位完善工序质量控制体系

监理要密切注意施工单位自检系统的运行情况,防止走过场,定期检查施工单位质量管理体系运作的实际效果,对不称职的管理人员要求施工单位予以撤换。

(三)监督施工单位做好技术管理工作

1、认真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技术文件资料,如施工组织设计等。

2、对于施工中的关键工序或薄弱环节要督促施工单位设立质量控制点,指定专人负责现场指导和跟踪检查。

(四)严格按照设计文件、规范标准、作好现场质量控制工作

1、通过现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施工中存在的质量问题,纠正不规范的施工操作方法。对重要部位或关键工序环节要进行旁站监督确保良好的工序活动状态。

2、对于施工中的薄弱环节或质量不稳定的各方面部位要进行跟踪监督检查,并建立跟踪档案,保持可追溯性。

3、密切注意施工单位对影响工程质量的各方面因素所做的安排以及施工中是否发生不利于保证工程质量的变化,作到及时防范,将影响工程质量的不利因素始终纳入到控制管理范围。

(五)用规定的质量控制程序和指令性文件,规范和约束施工行为,主要材料进场须经监理检查外观质量,交验有关技术质量证明资料,并按规定取样送检,检验合格后,才能交付使用。对指令性文件,如《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工程暂停指令》、《质量安全整改通知》等,主要用来指出工程中存在的问题,指示施工单位做什么,不做什么,以规范施工行为,强化质量管理,确保工序施工活动始终处于正常的良性状态。

综上所述,在工程质量控制上必须要坚持监督与管理并重的方针,监督与管理相辅相成,缺一不可。没有监督的管理,无异于纸上谈兵;没有管理的监督,近似于空中楼阁。这是工程质量控制的一条基本经验。

 

 (作者单位:晋城市建设监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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