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 况
受阳城县芹池镇政府的委托,对该镇政府东楼的建筑安全进行技术鉴定。
我会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对阳城县芹池镇政府东楼,按照国家现行规范进行检验、勘测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调查、询问。对鉴定对象及相关影响因素进行了的审核、查验、分析。在鉴定过程中,我们依据鉴定委托书要求,实施了我们认为必要的鉴定程序。
委托方未能提供有关该建筑的技术资料。
二、现场勘测
1、阳城县芹池镇政府东楼位于芹池镇政府大院内。一层为职工宿舍,二层为会议室。外墙磁砖贴面,塑钢门窗,磁砖地面,由于漏雨在瓦屋面的基础上增加了彩钢瓦屋面。砖木结构,无地圈梁、圈梁、构造柱。
2、该房屋原为一层,修建于上世纪五十年代,上世纪九十年代,在一层的基础上增加成二层。房屋现长18.75米,宽8.37米,檐口高6.56米。
3、房屋第一层原为横墙承重,第二层为纵墙承重。第一层的外墙砖垛截面尺寸最窄为0.24米,原本不承重的外墙在增加了第二层后,变成了承重墙。外墙已明显变形扭曲,窗间墙吊线测量偏差最大值为50毫米。
4、二层石膏板吊顶已脱落,屋架为三角形屋架,下弦为钢筋拉杆,木檩条和屋架的连接处未采取固定螺栓连接。屋架上弦、木檩条大都腐朽,木椽大都腐朽。
5、一层室内,每道横墙上,都有两至三道竖向或斜向裂缝,最大裂缝宽度20毫米。
6、现场观察墙体砌筑砂浆强度太低,二层挑檐砼已严重风化,钢筋大部分露出锈蚀。
7、一层后墙每一间的窗户下均有一条竖直裂缝,最大宽度约2毫米。
三、鉴定依据:
1、《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 (GB50292-1999)
2、《危险房屋鉴定标准》 (JGJ125-2004)
3、《工程测量规范》 (GB50026—2007)
4、《建筑变形测量规范》 (JGJ8—2007)
5、《砖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3-2002)
6、《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2-2002)
7、《建筑抗震鉴定标准》 (GB50023-2009)
四、技术分析
1、本房屋的主要承重构件为屋架和墙体,现屋架、木檩条,木椽连接不合理,不符合《木结构设计规范》规定:桁架节点采用齿连接时,必须设置保险螺栓。屋架上的连接点没有用螺栓连接且腐朽,已构成危险结点。
2、墙体多处扭曲变形、裂缝,超出了《危险房屋鉴定标准》和《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规定的限值,形成了危险结点,失去承重支承能力。
3、在基础尺寸未改变的情况下,增加第二层,使前后墙变成承重墙,加大了前后墙的地基荷载,前后墙的基础变形使原横墙产生了裂缝,同时破坏了地基的平衡,地基基础形成了危险结点。
4、前墙承重的砖垛截面过小,墙体砌筑砂浆强度太低,砼风化、露筋,都构成危险结点。
五、结 论
阳城县芹池镇政府东楼的承重结构承载力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危险等级为D级。
晋城市土木建筑学会技术鉴定中心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