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受泽州县凤城路幼儿园委托,对泽州县凤城路幼儿园房屋的建筑结构安全进行技术鉴定。
我会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对泽州县凤城路幼儿园的房屋,按照国家现行规范进行检验、勘测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调查、询问。对鉴定对象及相关影响因素进行了审核、查验、分析。在鉴定的过程中,我们依据鉴定委托书的要求,实施了我们认为必要的鉴定程序。
委托方提供有该建筑群的部分施工图纸,未能提供其它相关的技术资料。
二、现场勘测
1、泽州县凤城路幼儿园位于晋城市裴圪瘩社区凤城路西,为临街建筑,周边地势相对平坦,排水条件良好。幼儿园占地面积长76.6米,宽56.9米,由东楼、西楼、南楼、北楼四座楼房组成,四个楼中间为天井,平面形状为四合院型。东楼、西楼、南楼为三层,北楼为四层,四座房屋和中间天井部分设有地下室。该建筑修建于2007年。
2、该建筑群的施工图纸由泽州县建筑设计室设计,原设计为地下一层,东楼、西楼、南楼为地上二层,北楼为地上三层。房屋层高3.6米,最高处的建筑高度为 + 14.700米。现状局部加层。总建筑面积(含地下室)12300平方米。
3、该建筑群的结构设计,地下室为框架结构,上部为内框外混结构,现浇楼板;东楼、西楼、南楼房屋的屋顶为彩钢瓦屋面,北楼屋顶增建了轻钢结构屋面;内外墙为涂料墙面,塑钢门窗,磁砖和塑料地面,软包墙裙,天棚吊顶。
4、未发现地基基础不均匀沉降和墙体裂缝现象;未发现受力结构的梁、板、柱有变形、裂缝现象;局部墙面涂料脱皮,个别门口处地板砖有细微的裂缝。
6、北楼屋顶原设计为平顶,现增建了轻钢结构屋顶,但搭设偏高过于简单且无水平支撑和垂直支撑。
三、鉴定依据
1、《工程测量规范》 (GB50026—2007)
2、《建筑变形测量规范》 (JGJ8—2007)
3、《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2011)
4、《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2-2002)
5、《砖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3-2002)
6、《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 (GB 50099—2011)
7、《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JGJ39-2016)
8、《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 (GB50292—2015)
9、《危险房屋鉴定标准》 (JGJ125—2016)
10、《建筑抗震鉴定标准》 (GB50023-2009)
四、技术分析
1、该幼儿园房屋未发现基础下沉,地基变形现象;未发现受力结构的梁、柱、板、墙体有变形、裂缝现象;表明这部分房屋结构未出现危险结点,建筑结构安全。
2、局部墙面涂料脱皮,个别门口处地板砖的细微裂缝不影响建筑结构的安全。
3、北楼四层轻钢结构屋顶存在安全隐患,应拆除或降底高度,可参照本园西房、南房屋面做法。
五、结 论
泽州县凤城路幼儿园房屋建筑的结构承载力可以满足使用要求,未发现危险结点,房屋结构安全。安全等级A级。
晋城市土木建筑学会技术鉴定中心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