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 况
樊庄村樊× ×房屋位于沁水县胡底乡樊庄村西北角,房屋后是正在施工的高平—沁水的高速公路。
樊× ×房屋为四间二层,坐北朝南,土砖木混合结构;西山墙及前墙为里生外熟,北墙及东山墙为全土坯,内有二道土坯横墙;木楼板,一层有吊顶,二层为全屋架木檩、木椽;小青瓦屋面,前后排水;东西总长12.2M,南北宽5.5M,一层高3.1 M,二层到梁下高1.5M。修建于1980年左右。
正在施工的高速公路,路基距樊房屋17.60M,路基表面高于樊家院8M左右;高速路混凝土涵洞出口面对樊房屋西一间位置。
樊× ×介绍:施工期间先后三次涵洞出水浸淹其房屋,2014年8月26日浸淹最厉害,院内外形成积水并使房屋产生了裂缝,为此要求对该房裂损情况进行技术鉴定。
二、现场勘测
1、高速路涵洞出口下坪高于樊房屋散水约3M,距离17.60M,中间为土坡及施工渣土。
2、樊房屋四周未做散水,西山墙向南无出水口,整个房后水应由西向东南排出,排水坡度小,走水不畅。
3、室北外墙土坯墙有明显的两道垂直裂缝,自上而下,宽约1Cm。
4、室外北后墙根部土坯有水浸泡痕迹,高50Cm。
5、室外西山墙与北墙连接处有竖向裂缝一道,裂缝宽30mm,且西山墙砖墙整体向西倾斜;屋坡明显不平,起伏凹凸厉害。
6、室内一层大梁的梁端支撑点位置墙体有垂直裂缝;室内后墙下部
50~60Cm高范围内墙皮受潮、鼓起、碱化。
7、西卧室与客厅界墙进户门左上角有竖向裂缝二道,缝宽3mm;左上角竖向裂缝一道;西卧室西墙、内隔墙与后墙接触处均有竖向裂缝一道,缝宽3mm,内隔墙门洞右上角有斜裂一道,缝宽2mm。
三、鉴定依据:
《工程测量规范》 (GB50026—2007)
《建筑变形测量规范》 (JGJ8—2007)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
《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1999)
《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2004)
《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2009)
《建筑施工规范》
四、技术分析
1、房屋北墙共有三处垂直裂缝,其中外侧可见的两条,对应的是内隔墙位置,其开裂原因应是施工不当及受力后内应力的反映。室内大梁端下墙体的裂缝,属于梁端支点处的墙体抗压能力不足引发,它的主要相关因素是荷载和梁端墙体的承载能力,这种裂缝的出现影响到房屋的承重安全。
2、房屋北墙、东山墙、二内隔墙均为纯土坯墙,本身承载力和抗风化能力都存在不足。
3、樊房屋顶木构架状况良好,屋顶不平,起伏凹凸系坡屋面施工不规范所致。
4、西山墙倾斜应与水浸泡有关,主要原因系房屋后排水不畅,又因高高速路新建涵洞的雨水排入房屋后,浸泡了主房北墙、西山墙及内隔墙北段基础及墙体根部,造成本来承载力不足的后墙在应力集中处出现竖向裂缝,在洞口薄弱处出现斜裂缝,在浸泡严重的西山墙处造成墙体整体倾斜。另因为它的构造是里生外熟,在水泡和干燥的过程中,砖砌体与土坯墙体的承重能力损失不同,受水后承压造成的变形也相差较大,造成墙体倾斜。
5、室内外后墙洇水痕迹及碱化直接与水浸泡有关。
6、道路施工震动对房屋裂缝的产生和旧缝的扩大会有一定影响。
7、樊房后高速公路的涵洞选址不妥,建议根据实地情况进行修正。
五、结 论
该房屋整体性差,承载力存在不足,是房屋裂缝的原因之一。道路雨水浸泡引起房屋不均匀沉降,促成樊× ×房屋裂缝进一步发育并出现新的裂缝。
樊庄村樊× ×房屋安全等级为D级。
鉴定专家 邓培墉 魏守贵 张利方
二〇一五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