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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陵川县城房地产市场发展的现状及对策

来源:本站编辑 发布时间:2014/9/15   字体显示:    点击:3146 次

韩阳陵

 

随着我县城市建设的快速推进,从2007年开始,我县的房地产迅速发展,投资规模不断扩大。仅2007年至2013年这六年间,我县就完成房地产投资5.7亿元,先后投资开发建设了棋山花园、富桥、胜景苑、西溪花园、和枫苑、亮景苑、信合苑、怡枫苑、欣鑫、百德佳苑、鸿生颐天苑、嘉鸿首府等小区。房地产开发投资占全社会投资的比重逐渐加大。

一、我县房地产业发展现状

1、房地产市场供给呈现三个特色

一是房地产开发企业逐步壮大,民营资本逐步投向房地产行业。民营房地产开发企业从2007年前的1家发展到目前的17家,其中本地企业9家,外地企业8家,民营房地产开发企业已成为我县房地产投资增长的主要动力。

二是土地供应量逐年上升,开发规模不断扩大。2007年全县开发用地总供应量为15亩;2007年总供应量为24亩,同比增长60%2008年总供应量达48亩,同比增长100%2009年总供应量达59亩,2010年总供应量达170亩,2012年至20137月总供应量达255亩,同比增长229%。土地供应量由原来的单体地块出让逐渐向小区化、规模化、整体化出让转变,房地产开发规模不断扩大。

三是房地产开发建设资金到位情况理想,定金、预付款占总投资的比重上升。

2、房地产市场需求的具体表现

一是房地产市场需求呈现出“两头轻、中间重”的销售态势。在商品房住宅销售调查中,90~120户型住宅占销售总面积的56.54%12016023.94%90以下占15.67%160以上占3.85%,呈现出“两头轻、中间重”的销售态势。

二是商品住宅价格上升较快,升幅相对较大。2007年至2013年房均价分别为1320/1560/1650/1950/2200/2700/3100/㎡,房价平均每年上升13.75%,房价增长相对过快。

三是存量房交易活跃,房改房成为“生力军”。近三年的房产交易量中,住宅房占总交易起数的95%,房改房约占住宅交易起数的56.4%,成为存量房交易市场的“生力军”。

32013年房地产开发情况

截止今年10月,我县在建房地产开发项目共计个(鸿生颐天苑老年社区三期工程、胜景苑小区二期工程、城东回迁安置住宅小区、陵川嘉鸿首府花园、高平欣鑫二期工程)计划总投资43246万元,建设规模30.65万平方米;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10件,预售面积137060.89平方米;商品房销售面积50242.09平方米。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房地产市场缺少行业发展总体规划

我县房地产建设规模小,布局零散,升学、就医、购物、娱乐、休闲、无业管理等相关配套建设不键全,绿地严重不足,小区详细规划不能满足宜居的需要,开发商只考虑到了经济效益而忽略了环境价值,由于房地产市场缺少行业发展总体规划,给后续管理带来高额成本。

2、房价偏高,涨幅过快

2013年,我县商品房住宅销售价格继续上涨,超过了居民的心里预期。目前,我县100平方米的住房购买成本是30万元,加上装修入住最少也得36万元,满足购100平方米的住房需年收入5.0万元,这对于我县大多数人来说,只能望房兴叹。同时也能造成投机购房。使无房的家庭购不起房,有房的家庭投资多套住房,获取经营房产的利润。

3、房地产开发企业市场准入“门槛低”

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为追求房地产开发行业的高利润,不考虑企业成立时间短、公司内部组织不严密、管理制度不健全、人员业务素质差、资金实力不足等问题,争相抢项目开发房地产。连续几年,国家不断加大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政策、紧缩银根,一旦企业自身应变能力不足,将大大增加投资风险。

4、房地产开发企业运作行为不规范

一些房地产开发企业抓住购房人心里,刚开工就收取定金,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就收取房款、签订合同,却往往因为工期不能确定,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误差比超出范围,而埋下潜在纠纷。

5、我县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住房供应渠道多门

我县城市规划范围内私人建房依然存在,自建房和商品房差价巨大,造成政府调控房地产市场功能不足,不利于形成多层次的住房需求全体,不利于城市资源的合理配置,不利于提高城市品位,不利于改善居住环境,不利于房地产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6、住房保障体系逐步健全

2010年,我县开始建设廉租住房一期工程,我县保障性住房迈出了关键的一步,2013年廉租住房二期工程以及限价房正在建设中,公租房还没有起步。并且保障范围仅限于属于非农户的低保家庭和特困职工,处于中低收入家庭居民和进城务工农民住房很难得到保障,不利于城镇化的健康发展。

三、房地产发展的建议和对策

1、加强房地产价格监测工作

尽快建立我县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和信息披露制度,及时向社会通报本县房地产市场供求、结构、价格、涨幅、空置数量、投资动向等情况。 及时提出预警建议,引导开发商理性投资,消费者理性购房。

2、加强房地产项目的跟踪管理工作

房地产企业应根据政府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经营房地产开发项目,按照统一招标、拍卖和挂牌的方式来取得土地使用权,相关部门应严格对房地产企业有关用地、立项、规划、建设和销售手续的办理,对抽逃注册资本金、项目资本金,无证或超范围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行为,要依法严厉打击。

3、有计划有步骤的规划房地产开发

结合我县经济发展和县城镇总体规划来编制房地产开发计划,合理预留开发空间,以达到通过城市规划来引导房地产开发,带动经济发展的良好效果。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监控,通过房地产市场信息透明化,培育和发挥房地产行业协会的作用,引导房地产企业掌握市场现状,根据市场运作状况合理安排开发计划。

4、合理引导住房主体需求

中低收入职工、新增的城镇职工、城市化推进的人群、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城镇中的困难家庭是社会上的住房主体需求。县政府要大力推进限价商品房和中底价商品房两类住房建设,引导商品房开发向普通住宅建设倾斜,改善住宅供应,完善住宅功能,提高住宅质量,推动主题需求的合理化。

5、加快发展房地产服务业

首先要加大房屋中介机构、无业管理公司的管理力度,清除无证、无照中介机构,规范中介市场;其次要加大扶持力度,通过落实住房货币化分配政策,建立面向中低收入家庭的贷款担保机制;第三要强化住房公积金的归集和运用,加大公积金和银行住房抵押贷款的投放力度,提高中低收入消费全体的经济承受能力,有效扩大市场需求量。

             (作者:陵川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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